市地重劃差額地價未繳之強制執行疑義

平均地權條例60-1提到繳納差額地價,未繳納者得強制執行,是會把我分配到的土地拿去賣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詢問依平均地權條例第60-1條規定應繳納差額地價時,若未繳納是否會導致分配到的土地被強制執行拍賣。

貳、法律分析

一、差額地價繳納之法律依據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60-1條第2項規定:「依前項規定分配結果,實際分配之土地面積多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繳納差額地價;實際分配面積少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發給差額地價。」

二、未繳納差額地價之法律效果

  1. 強制執行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60-1條第3項規定:「第二項應繳納之差額地價經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2. 限制處分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60-1條第4項規定:「未繳納差額地價之土地,不得移轉。但因繼承而移轉者,不在此限。」

三、強制執行方式

強制執行並非一定會直接查封拍賣分配到的土地,執行法院應依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可能採取下列執行方式:

  1. 對債務人之存款執行
  2. 對其他動產執行
  3. 必要時始對不動產執行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當事人應於期限內繳納差額地價,以避免被移送強制執行。

  2. 若有經濟困難,可與主管機關協商:

  • 申請分期繳納
  • 討論其他可行的給付方式
  1. 若已收到強制執行通知:
  • 儘速與執行機關聯繫
  • 提出分期清償計畫
  • 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協助

肆、結論

考量未繳納差額地價可能涉及強制執行及土地移轉限制,建議當事人:

  1. 優先與主管機關溝通協調付款方式
  2. 若無法如期繳納,應及早規劃因應方案
  3. 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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