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位男性與前妻離婚後,離婚上寫著要負擔小孩子的學費,以及婚內共同貸款的錢,但只上並沒有寫出實際金額,所以男方一個月給前妻2萬元,9500元是共同貸款的錢,剩餘則是小孩的學費,在持續這樣的過程中,男方想知道自己的貸款繳納期數,問了前妻,但前妻都提供不出來,也不願提供,銀行方面則是用男方為保證人不是貸款人無法調閱紀錄和查詢,請問該怎麼辦
當事人與前妻離婚後,依離婚協議需負擔:
依民法第1116-2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當事人應負擔子女學費之扶養義務。
依民法第739條規定:「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當事人作為保證人應有權利了解債務履行情況。
依民法第739-1條規定:「本節所規定保證人之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預先拋棄。」前妻不得拒絕提供相關資訊。
依民法第1055條第4項規定,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當事人應可請求法院協助確定具體給付金額。
考量當事人為保證人身分,可能涉及民法第739條之保證人權利,建議透過法院途徑確認債務內容。
關於子女扶養費用,建議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請求法院協助確定具體給付金額及方式。
建議未來給付時應分別製作文書,並保留相關單據,以利日後舉證。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