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向她朋友借錢4305 並且要我去還,我在電話中同意 但前女友偷錄音下來 前女友用錄音來說我有答應要去償還 但前女友去自己跟朋友借錢 我迫於無奈去答應 這樣還要償還嗎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條第1款規定,正常交易應在「不受任何脅迫」的情況下進行。本案當事人主張係在迫於無奈下同意,應可能構成意思表示瑕疵。
若當事人確實是在受到不當壓力下做出承諾,該意思表示應可能無效。
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第5條規定,雖然可以進行錄音輔助,但前女友未經同意私下錄音,可能涉及侵犯隱私。
然而,實務上通話當事人一方之錄音仍可能作為證據使用。
短期建議:
長期建議:
考量本案當事人可能在受到不當壓力下作出承諾,且債務承擔未經債權人同意,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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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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