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於洗腎診所任職,欲提出離職,但雇主要求因未服務滿3年需賠償新台幣9萬元違約金之爭議案件。
依據民法契約自由原則,雇主與勞工雖可約定服務年限,但此約定應符合下列要件:
違約金之合理性
雇主如欲直接自工資中扣除違約金,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之規定。
若違約金金額顯不相當,依刑法第344條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雇主應注意不得構成重利行為。
檢視勞動契約
協商方案
法律救濟
考量本案服務年限及違約金約定可能涉及合法性與合理性問題,建議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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