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未滿十八歲的時候,家人拿我的銀行帳戶給別人當人頭帳戶導致被警示帳戶,就這樣一年才解除但是卻要成為高捷戶,告訴我說要30天內上訴才可以解除告誡,但那時候並未收到告誡通知,請問要怎麼辦
考量本案當事人於未成年時期遭家人不當使用帳戶,且未收到相關告誡通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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