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漏水侵權,原告一審主張184、191、195、767、820,被告隱匿漏水點致鑑定報告未充分揭露,且被告對於頂樓公共空間長期疏於管理維護並阻擾多數共有人維護共有空間修繕,且法官明示擇一最有利原告勝訴判決,一審判決才767、184侵權行為判決原告85%勝訴,並非191為最有利,是否為審級制度審理
本案為建物漏水侵權事件,涉及:
所有權侵害之排除請求權 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本案漏水應構成所有權之妨害。
一般侵權行為責任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告疏於管理並阻擾修繕之行為,應構成過失侵權。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 依民法第191條第1項規定:「工作物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致他人受損害者,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本案可能涉及工作物設置或保管欠缺。
考量本案漏水侵權可能涉及工作物所有人責任,建議提起上訴,主張適用民法第191條判決。同時,應補充相關事證,以證明工作物之設置或保管確有欠缺,並說明此法律依據對原告較為有利之理由。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