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岳母,用女婿名義買了一個郵局的保險保單,給付了五年(有無摺存款單據),而今女兒與女婿要離婚,我要索討回郵局保險的金額,對方遲遲不願意解單還錢,請問我有什麼方式可以請律師幫忙索討?
當事人(岳母)以女婿名義投保郵局保險,已給付保費五年並持有無摺存款單據為憑證。因女兒與女婿即將離婚,當事人欲索回已繳納之保費,但女婿拒絕配合解約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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