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個人的電話號碼跟姓名,被以前的同學在網路借貸平台上使用,意思是他用他的名字借款,但聯繫人填我的資料,但我會知道是因為借貸平台聯絡我,借貸平台表示是那個同學留我的資料,這樣我可以提告那個同學洩漏我的個資嗎
當事人發現前同學在網路借貸平台進行借款時,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當事人的電話號碼及姓名作為聯繫人資料。當事人得知此事係因借貸平台主動與其聯繫,並確認為前同學所為。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個人資料包含「自然人之姓名...聯絡方式...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本案中當事人之姓名及電話號碼應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範之個人資料。
前同學之行為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之規定。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第1項規定,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若當事人因此受有精神上損害,可能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因其行為可能構成對隱私權之侵害。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規定,如前同學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該法規定,且足生損害於他人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考量前同學未經同意使用個人資料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違反,建議當事人先行蒐證並保存相關證據,再依實際情況評估採取民事或刑事法律行動。建議可先嘗試與前同學進行和解,若無法達成共識再循司法途徑解決。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