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車收費爭議與消保法適用問題

我機車在山路裡爆胎,然後叫拖吊車來拖吊機車,結果跟我收取昂貴的費用,費用包含了從拖吊公司過來我拖吊地點的費用每公里125元+拖吊到指定地點的費用每公里125元。 我想問的是關於消費者保護法有沒有相關的法條,因為對方在我完全不清楚收費方式的情況下,跟我收取昂貴的費用。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在山路發生機車爆胎事故,叫請拖吊車服務。拖吊公司收取往返路程每公里125元的費用,但未事先告知此計費方式,當事人質疑此收費方式的合理性及適法性。

貳、法律分析

一、定型化契約之適用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本案拖吊服務應屬定型化契約關係,其收費方式應符合平等互惠原則。

二、費用告知義務

  1.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企業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明示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拖吊公司應事先向消費者說明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

  2.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4條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而依正常情形顯非消費者所得預見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雙向計費方式若未事先告知,可能不構成契約內容。

三、顯失公平之判斷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本案中:

  1. 未事先告知雙向計費方式可能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2. 收費標準是否合理應依市場行情判斷

參、處理建議

  1. 立即行動:
  • 保留所有收費單據及相關證據
  • 要求拖吊公司提供詳細收費明細
  1. 法律途徑:
  • 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主張未明示費用計算方式
  • 若認為收費顯失公平,可依第12條主張相關條款無效
  1. 行政救濟:
  • 向當地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
  • 請求主管機關調查該收費標準是否合理

肆、結論

考量本案拖吊公司未事先告知雙向計費方式,可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明示義務之規定,建議當事人:

  1. 先與業者協商,要求提供收費依據及標準
  2. 若協商不成,可向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
  3. 未來使用類似服務時,應事先詢問完整收費標準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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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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