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造謠誹謗罷免志工案

有人公開在社群網路上造謠說參加罷免活動的志工都是有收錢的,我也是志工的一員,可以對他提告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為罷免活動志工,遭他人在社群網路上散布不實言論,指稱所有參與該罷免活動的志工都是「收錢」的,影響當事人及其他志工之名譽。

貳、法律分析

一、刑事責任

依刑法第310條第1項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本案行為人於社群網路上散布不實言論,應符合誹謗罪之構成要件。

由於行為人是以文字方式在社群網路上散布,依同條第2項規定,「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應可能成立加重誹謗罪。

二、民事責任

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本案行為人散布不實言論,應構成對當事人名譽權之侵害。

參、處理建議

  1. 證據保全
  • 立即截圖保存社群網路上的不實言論
  • 蒐集志工身分相關證明文件
  • 保存相關通訊紀錄
  1. 法律行動前準備
  • 先向行為人要求更正或刪除不實言論
  • 保留所有溝通過程之書面紀錄
  1. 法律途徑
  • 可提出刑事告訴
  • 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回復名譽

肆、結論

考量本案行為人散布不實言論可能涉及刑法誹謗罪及民法侵權行為,建議當事人:

  1. 優先採取和解方式,要求對方更正或刪除不實言論
  2. 若和解不成,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或提起民事訴訟
  3. 建議先諮詢律師評估具體訴訟策略及證據蒐集方式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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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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