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因貸款未依約還款,銀行直接對其帳戶進行圈存金額。當事人質疑此作法是否合法。
依民法第334條第1項規定:「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不在此限。」
銀行圈存應符合以下要件:
立即確認事項:
後續處理方式:
預防措施:
關於銀行圈存行為,應視契約約定內容及是否符合民法第334條抵銷要件,以判斷其合法性。
考量銀行圈存可能影響當事人基本生活,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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