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大學教師因授課內容遭人檢舉涉有營利嫌疑,實際上係進行免費教學與實務工作結合之課程安排。當事人欲釐清學界與業界關係,並維護學術清譽。
依《大學法》第38條規定:「大學為發揮教育、訓練、研究、服務之功能,得與政府機關、事業機關、民間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等辦理產學合作;其實施辦法,由教育部定之。」本案之實務教學應屬合法之產學合作範疇。
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若檢舉內容確有不實而造成名譽受損,當事人可能依此請求權利保護。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7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如認為公職人員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不迴避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迴避。本案應確保相關合作關係符合利益迴避規範。
考量本案涉及教師專業自主與產學合作之合法性,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5-05-27
2025-05-27
員工竊取營業秘密另設店面競業案
員工偷看老闆的奶油咖哩雞配方,而另外自己開設一家與老闆競爭,賣的都是同一產品,請問: 〈1〉該員工的行為會違反甚麼法律?為甚麼? 〈2〉題示情形符合該法律怎樣內容的規定?
2025-05-27
2025-05-27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