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繼承法適用爭議案件

有一位父親有台灣籍的女兒與印尼籍的兒子,當父親死後,繼承法是要適用台灣法還是印尼法呢?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 被繼承人(父親)死亡後留有:
    1. 台灣籍女兒
    2. 印尼籍兒子
  • 涉及繼承準據法之選擇問題

貳、法律分析

一、準據法之適用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8條規定:「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但依中華民國法律中華民國國民應為繼承人者,得就其在中華民國之遺產繼承之。」

本案應考量以下情形:

  1. 若父親死亡時為台灣籍,應適用台灣法律
  2. 若父親死亡時為印尼籍,原則上應適用印尼法律
  3. 但因有台灣籍女兒,依上述但書規定,台灣籍女兒應可就父親在台灣之遺產主張繼承權

二、台灣法下之繼承權

若適用台灣法,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本案中:

  1. 台灣籍女兒與印尼籍兒子均屬直系血親卑親屬
  2. 依民法第1141條規定:「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兩人應可平均繼承遺產

參、處理建議

  1. 應先確認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國籍
  2. 建議清查遺產所在地及性質
  3. 若有台灣境內遺產,台灣籍女兒得依法主張繼承權
  4.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跨國繼承事宜

肆、結論

考量本案涉及跨國繼承問題,建議:

  1. 關於台灣境內遺產部分,台灣籍女兒應得依台灣法律主張繼承權
  2. 其餘遺產則應視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國籍決定適用法律
  3. 若適用台灣法,子女應可不分國籍平均繼承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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