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佔用糾紛與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拆除案

對方控告我們佔有她的土地,要我們把房屋佔有部分拆除,另外不當得利償還五年的租金,房子是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納稅義務人還是我阿公,都沒去做變更,我阿公已經過世很久了 第一點,我們全部都有做拋棄繼承 第二點這已經經過三代了,現在才來說這樣的事,我們全部不知道房子佔有對方土地這件事 沒有住在那邊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1. 當事人被控告佔用他人土地並建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2. 原告請求:
    • 拆除房屋佔用部分
    • 請求不當得利返還五年租金
  3. 關鍵事實:
    • 建物納稅義務人為已故祖父
    • 當事人已為拋棄繼承
    • 佔用情形已歷經三代
    • 當事人不知情且未居住使用

貳、法律分析

一、繼承權拋棄之效力

依家事事件法第132條第1項規定,拋棄繼承應以書面向法院表明相關事項。若拋棄繼承合法,應可主張對系爭不動產無權利義務關係。

二、土地登記相關規定

依土地法第73條第1項規定,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本案房屋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應考慮補辦登記程序。

三、繼承登記期限

依土地法第73-1條第1項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本案應注意是否已逾期限。

參、處理建議

  1. 確認繼承拋棄之合法性:

    • 檢視是否依家事事件法第132條規定完成法院備查
    • 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2. 土地使用關係釐清:

    • 調查土地登記資料
    • 確認實際使用狀況
    • 蒐集歷年繳稅證明
  3. 建議處理方向:

    • 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解決方案
    • 考慮申請時效取得
    • 評估設定地上權可能性

肆、結論

考量當事人已完成繼承拋棄,建議:

  1. 確認繼承拋棄之法律效力
  2. 釐清土地權利關係
  3. 尋求與土地所有權人和解途徑
  4. 必要時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