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大樓消防法規溯及既往爭議

我們住的大樓已經28年了,但最近消防檢查說住戶與住戶之間的天花板必須要防火材料,否則要開罰60000至300000 。以前消防檢查是沒問題的可見這是高雄城中城大火以後所製定的新消防法規, 請問 一個法規的製定可以這樣溯及既往嗎?當時這一間大樓蓋好的時候就符合當時的消防法規,可現在你制訂新的法規應該是規範新的大樓, 而舊大樓要全面更換防火材料要花100萬至300萬。 請問這樣是合法合理的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28年老舊大樓,因應新消防法規要求住戶間天花板須使用防火材料,否則將處以新台幣60,000至300,000元罰鍰。業主質疑新法規溯及既往的合法性,以及對舊有建築物要求全面更換防火材料的合理性。

貳、法律分析

一、消防法規適用性分析

依消防法第6條規定:「本法所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對其實際支配管理之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此為強制性規定,不因建築物興建年代而有差異。

二、防火安全要求之合法性

  1. 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防火安全為住宅性能評估之重要項目之一,應符合相關規範。

  2. 基於公共安全考量,要求更新防火材料應屬合理範圍:

  • 防火安全涉及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 新法規具有預防重大災害之目的
  • 老舊建築物更具改善之急迫性

三、執行方式之合理性

主管機關應考量:

  1. 給予合理改善期限
  2. 提供必要之輔導與協助
  3. 考量分期改善之可能性

參、處理建議

一、短期建議

  1. 向消防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改善期限
  2. 尋求專業技師評估最低必要改善範圍
  3. 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改善方案

二、中長期建議

  1. 向主管機關爭取補助或分期改善方案
  2. 研議成本較低的替代改善方案
  3. 與其他老舊大樓共同尋求解決方案

肆、結論

考量本案涉及防火安全設備之更新要求,雖造成住戶經濟負擔,但基於下列理由,建議仍應進行改善:

  1. 消防法規具有保障公共安全之立法目的
  2. 防火安全攸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3. 建議透過與主管機關協商,爭取合理改善期限及補助方案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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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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