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情侶共同購屋產權分配協議效力

我們是以男女朋友身分一起共同買了預售屋,預售屋簽約時以共同聯名方式簽約購買,所有資金及金流都是各出一半,要如何如何擬定協議書清楚說明雙方共同各出資一半、共同購買,日後預售屋轉為成屋時,可能會過戶到一人名下,但所有的支出款項都是兩人各出資一半,對這個房子各擁有一半的所有權的協議書,希望可以確保雙方出資金額並給予保障,請問擬定這樣的協議書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 當事人以男女朋友關係共同購買預售屋
  • 雙方各出資50%並以聯名方式簽約
  • 預計未來可能將房屋所有權登記於其中一方名下
  • 欲透過協議書確保雙方各50%之權益

貳、法律分析

一、共有關係之認定

依民法第817條第1項規定:「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本案雙方各出資50%購買預售屋,應符合共有關係之要件。依同條第2項:「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不明者,推定其為均等。」雙方既已明確約定各出資50%,應可明確認定雙方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

二、協議書之法律效力

依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雙方擬定之協議書,只要符合下列要件,應具有法律效力:

  1. 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
  2. 內容未違反法律強制規定
  3. 協議內容具體明確可執行

三、信託關係之建立

依信託法第1條規定:「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若未來房屋登記於一方名下,可考慮成立信託關係,以保障他方權益。

參、處理建議

  1. 協議書核心內容建議:

    • 明確載明雙方身分資料
    • 詳述預售屋標的物
    • 具體約定出資比例及金額
    • 約定未來產權登記方式
    • 訂定權利義務關係
    • 明定違約處理機制
  2. 權益保障措施:

    • 建議協議書經公證
    • 保存所有出資證明
    • 約定房屋處分方式
    • 設立共同帳戶管理支出

肆、結論

關於雙方擬定協議書確認產權及出資比例事宜,應可依民法第153條規定成立有效契約。建議透過正式書面協議並經公證方式進行,以確保雙方權益。若將來房屋登記於一方名下,可考慮依信託法第1條規定成立信託關係,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財產。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