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資遣及加班費爭議調解案

請潤飾下述內容,後續將用於勞資爭議調解案件中。 申請人於________年___月進入________公司擔任________職務,於職期間工作認真負責,未因工作表現或紀律問題遭受正式書面警告或懲處。 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公司 HR 代理人與申請人進行面談,雖曾提及團隊內部在溝通上「有時難分對錯」,但亦明確表示申請人於「專業能力及職務表現」方面對於現職「並無問題」。在未經勞方同意、亦未提供任何書面改善建議或正式紀錄的情況下,資方隨即主張以「非自願資遣」要求申請人離職,並終止勞動契約。 申請人認為,資方之資遣決定未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或第12條所定合法事由,亦未經適當程序告知與警告,屬違法解雇,且嚴重侵害申請人工作權益。且於任職期間,公司內 HR 兼任財務的負責人不時於下班後提問要求回覆,致有疑加班費未給予之爭議。基於上述,依法提出本調解申請,請求資遣無效並回復工作,或請資方依法給予損害賠償及補償金。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申請人於任職期間工作表現良好,未有任何違規懲處紀錄。公司在未具備法定事由且未踐行正當程序下,逕自以「非自願資遣」為由終止勞動契約。另有加班費給付爭議。申請人認為此屬違法解雇,請求確認資遣無效並回復原職,或請求損害賠償及補償金。

貳、法律分析

一、資遣合法性分析

  1. 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雇主非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 歇業或轉讓時
    •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2. 本案資方應未具備上述任何法定事由,且人資代理人面談時明確表示申請人「專業能力及職務表現並無問題」,故本次資遣應不符合法定要件。

二、加班費請求權分析

公司主管於下班後要求工作回覆之情形,可能構成延長工時,依法應給付加班費。惟需進一步釐清:

  1. 實際加班時數與工作內容
  2. 是否有加班指示或默示同意之證據
  3. 是否有出勤或通訊紀錄可資佐證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申請人蒐集並保存下列證據:

    • 面談過程之錄音或書面紀錄
    • 工作表現相關證明文件
    • 下班後工作通訊紀錄
    • 出勤紀錄
  2. 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如資遣成立,應請求:

    • 預告期間工資
    • 依年資計算之資遣費
    • 未給付之加班費

肆、結論

  1. 考量本案資遣未具備《勞動基準法》第11條之法定事由,且未經適當預告程序,應屬違法解雇。

  2. 關於加班費給付爭議,建議申請人提供具體工時證明,以利主張權益。

  3. 建議透過調解程序,先行主張回復原職;如協商不成,再依法請求相關資遣費用及損害賠償。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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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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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確認下述內容,進行用字精確度,流暢度,及精簡化的編修。後續,將用於勞資爭議的調解申請用途。 2. 請協助確認求償金額。 3. 參考背景資訊,請列出資方所可能違反勞基法部分的相關罰金,以及法條依據。 事實經過與申請理由: 申請人自______年___月起任職於________公司,擔任________職務,期間工作認真,無任何書面警告或懲處紀錄。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公司人資代理人與申請人會談,出示總經理來信,內容雖指出團隊溝通尚有加強空間,惟多屬「難分對錯」,並明確表示申請人在專業能力與職務表現上「並無問題」。 未料會中即以「非自願資遣」方式要求申請人離職,並終止勞動契約,且未提供任何書面改善建議或對談紀錄。申請人認為,此舉未符《勞動基準法》第11或第12條所定之合法資遣事由,亦欠缺合理程序及明確績效改善計畫之機會,構成違法解雇。 另申請人任職期間,常於下班後接獲人資(兼財務)負責人透過通訊軟體發出即時工作指示,要求立即回應,惟公司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疑涉工時與報酬爭議。該負責人亦常以溝通不透明、資訊不對等之方式與員工互動,致使新進同仁處於不利地位,疑涉職場霸凌,已影響正常的工作環境與申請人的績效評估。 綜上,申請人請求確認資遣無效,回復原職;如資方無意復職,則請求依法給付補償金及相關損害賠償。 申請目的與訴求事項: 1. 確認資遣無效,請求回復原職,並補發自資遣日起之薪資。 2. 如資方拒絕回復勞動契約關係,則請求支付以下損害補償金:  a. 違法解雇之損害賠償金(依月薪×1.5 月計算)。  b. 爭議加班費及其相關補償金。  c. 勞健保空窗期間所致損失之補償。 補充背景: 1. 申請人於加入資方約 20 日曆天,即被進行非自願資遣。 2. 資方有依法進行資遣。 3. 資方未設立打卡系統,若於調解庭當下拿得出出勤紀錄,請問這可能又觸反哪些法令?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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