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給先生公司300萬,匯款先匯入先生帳戶再匯入公司帳戶,沒有簽任何文件,但公司會每月匯入2萬多還款,現在因為先生要離開這間公司,我要求全數還清,可分期。但公司老闆主張是欠先生的錢,不是欠我,若我提告,會有勝算嗎?
當事人借款新台幣300萬元予配偶,再由配偶轉匯入其任職公司帳戶。公司每月定期償還約2萬元。因配偶即將離職,當事人要求清償剩餘借款,但公司主張借貸關係存在於公司與配偶之間,否認與當事人間有借貸關係。
考量本案涉及借貸關係之認定,建議採取下列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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