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詢問關於工作改善計畫書(PIP)執行期間30-90天的法律依據,特別是針對90天期間的法源依據。
現行勞動基準法並未明文規定工作改善計畫(PIP)的執行期間。
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規定:「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PIP應屬雇主在終止勞動契約前,為確認勞工是否確實不能勝任工作所採取的評估措施。
30-90天的改善期間應屬合理範圍:
90天期間可能較為妥適:
考量工作改善計畫(PIP)可能涉及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工作能力評估,建議接受公司提出的30-90天改善期間,並善用此期間積極改善工作表現,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5-06-19
2025-06-19
2025-06-22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