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來的遺產和不動產,算是夫妻的婚後共同財產嗎?

繼承遺產能夠算進夫妻間的婚後財產裡面嗎?如果是不動產算婚後共有財產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當事人詢問繼承取得之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婚後財產,以及不動產是否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之認定問題。

貳、法律分析

一、繼承遺產之性質認定

依民法第1030-1條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據此,繼承取得之遺產應屬於個人特有財產,不應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二、不動產之認定

  1. 若為繼承取得之不動產: 依民法第1031條及第1031-1條規定,繼承取得之不動產應屬特有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若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之不動產: 應視購買資金來源認定其性質:

  • 若以婚後工作所得購買,應屬婚後財產
  • 若以繼承財產購買,仍應屬特有財產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當事人:
  • 妥善保存繼承財產之相關證明文件
  • 對於繼承取得之不動產,應保留相關繼承文件
  • 如有必要,可依民法第1010條約定改用分別財產制
  1. 財產管理建議:
  • 建立個人特有財產清冊
  • 保留財產來源證明
  • 必要時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權益

肆、結論

考量繼承財產依法應屬特有財產,建議當事人應:

  1. 明確區分特有財產與婚後財產
  2. 保存相關證明文件
  3. 必要時可考慮與配偶約定財產制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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