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今日遇到事情如下 今天是我出門旅遊回來,因為我是住樓上,所以車子停在靠近16號住戶門前要卸下後車廂行李與讓小孩與家人先行下車,但18 號1樓住戶看似要外出卻騎著機車先是擋在我的後車門,隨後又停到我的副駕駛座旁邊,因駕駛座旁邊還有停著一台車,所以兩車之間機車可從中間縫隙過過去,但1樓住戶騎著機車,並沒有要過去,而是一直停在副駕駛座狠狠的一直看,因為他平常就常坐在他家門口,都是這種眼神看人,我開窗戶大聲詢問他是否有要過去 ,他不理會只用眼睛惡狠狠的一直瞪著,我又再次大聲詢問,你到底有沒有要過去,而後此1樓住戶騎著機車轉回他家去拿了一隻長鐵棍,走過來朝著小孩作勢要打人,我趕緊去護著小孩,並擋在此人面前,拿起手機錄影錄影,他對我們的辱罵恐嚇作勢打人之行為,都有錄影存證。 想請問律師我是否可提出請該住戶公開對我們進行道歉,所謂公開是指說希望他能張貼海報或布條對我們進行道歉,因為其實此住戶常常對我進行鄰居間的毁謗與造謠,但我沒有證據只有聽街訪鄰居來詢問我,他對於我的毁謗內容與造謠是否屬實 ,如果此住戶不願理會,不知他這樣拿鐵棍的行為是否可對他進行提告?或是什麼比較好的建議,能避免此事請再次發生謝謝。
當事人於返家卸載行李時,遭遇鄰居(18號1樓住戶)以下行為:
考量對方行為可能涉及刑法恐嚇罪及強制罪,建議先向警察機關報案並保存相關證據。
關於要求公開道歉事宜,因無法律強制規定,建議透過調解方式解決。
為預防未來可能發生之糾紛,建議採取相關安全防護措施。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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