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那些是紀錄在離婚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以請求的?境內和境外有哪些是紀錄的?那些是不能請求的?那資產可以請求,那萬一有負債我也要認嗎?
本案當事人詢問離婚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相關問題,包含:
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規定,夫或妻之財產應區分為:
婚後財產認定:
境內外財產處理:
依據民法相關規定,下列財產應不納入分配:
建議及早進行:
注意權利保障:
建議尋求專業協助:
考量本案涉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行使,建議當事人: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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