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母親打給我的Line 想請教的是 這份訊息可以留著以後證明 不撫養他嗎 他已與父親離異了 先跟你說聲抱歉我不應該出現在你的人生 讓你造成困擾 以後我不會再去打擾你的生活 高鳳秋這個名字就讓他消失在你的人生 在次跟你說聲抱歉
當事人收到生母透過LINE傳送訊息,表示「不應該出現在你的人生」、「不會再去打擾你的生活」等放棄親子關係的言論。當事人詢問該訊息是否可作為生母不盡撫養義務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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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本案生母可能涉及不當拋棄親權及違反扶養義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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