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工作室負責人與其妹妹之間的競業禁止條款爭議,其中妹妹以負責人名義與他人簽約,需判斷是否構成競業禁止條款之違反。
依據中央銀行對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所定辦法第6條第1款規定,不得有「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之不誠信行為,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等行為」。本案中,以妹妹名義經營可能應構成規避競業禁止之不誠信行為。
民事責任:
誠信原則違反:
短期建議
長期建議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違反競業禁止條款及誠信原則,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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