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主管違反健康調配職務案

我提供皮膚科診斷書,給公司經理 課長,希望不接觸切削液的工作,經理跟課長也都同意,但是組長卻堅持要把我安排在有關切削液藥水的工作,無視經理與課長的命令,請問這樣組長有霸凌或強制罪嫌疑?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勞工提供皮膚科診斷書要求避免接觸切削液工作,經理及課長已同意調整,但組長仍強制安排接觸切削液的工作,無視上級主管指示。

貳、法律分析

一、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責任

  1.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3條第1項第二款規定:「對檢查結果異常之勞工,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其經醫師健康評估結果,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本案組長應遵循醫師建議調整工作內容。

  2.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三款規定,雇主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預防「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組長的行為可能違反此規定。

二、刑事責任

依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若組長以強制手段要求執行有害健康的工作,可能涉及強制罪。

參、處理建議

  1. 立即性措施
  • 應保存皮膚科診斷書及與主管溝通的書面紀錄
  • 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正式申訴
  • 要求公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3條執行工作調整
  1. 法律途徑
  • 可向勞動檢查機構檢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情事
  • 必要時得向警察機關報案,檢舉可能涉及的強制罪行為

肆、結論

  1. 考量組長的行為可能違反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3條之規定,建議立即向公司人資單位提出申訴。

  2. 關於組長強制安排不適合工作之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建議先透過公司內部管道解決,如未獲改善再考慮提出刑事告訴。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無書面勞動契約遭雇主拒付薪資案

未簽勞動契約,雇主拒付薪資並否認僱傭關係,如何主張權益? ⸻ 📌 事實經過 1. 我先生(以下簡稱「勞工」)自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3日,在某工程行(登記人為兄弟二人,其中一人暱稱阿儒)出工,提供實際勞務,無書面合約。 2. 雙方一開始口頭討論時,阿儒表示屬於「合作」或「合夥」性質,但勞工並未實際出資,僅單純出工。後來阿儒又改稱為「點工制」,日薪 3,000 元。 3. 勞工實際出工 24 天 × 3,000 元 = 72,000 元,尚未獲支付。 4. 勞工另協助同場另一名工人(俊皓),出工 8 天 × 2,500 元,共計 20,000 元。此部分也由勞工墊支。 5. 勞工另代墊餐費 2,915 元,以及油資(發票均開立統編給工程行,數額尚未計算總額)。 6. 阿儒以「不是雇傭關係、不需要發薪資或保勞健保」為由,拒絕給付薪資與墊付款項,並已將勞工從工作群組中移除。 ⸻ 📌 爭議重點 1. 關係認定: • 阿儒主張是「合夥或合作」,但勞工並無實際出資,也無合夥契約。 • 實際上勞工只是提供勞務,應屬「僱傭關係」。 2. 薪資給付: • 勞工主張應支付 72,000 元(工資)+ 20,000 元(代墊工資)+ 2,915 元(餐費)+ 油資發票金額。 • 阿儒目前拒絕支付。 3. 勞健保問題: • 勞工自始未加保勞保及健保,阿儒主張「非雇傭關係」而推卸責任。 4. 法律爭點: • 此案是否可依實際出工、上下指揮監督、薪資計算方式等,認定為「僱傭關係」? • 勞工可否透過勞動調解、勞資爭議仲裁或法院請求薪資? • 若阿儒持續否認僱傭關係,勞工應如何蒐證與舉證? ⸻ 📌 勞工的訴求 1. 請求確認勞工與阿儒之間屬「僱傭關係」。 2. 請求支付未發薪資及代墊費用,金額共計: • 工資:72,000 元 • 代墊工資:20,000 元 • 墊付餐費:2,915 元 • 油資:依發票實際核算 合計:94,915 元 + 油資 3. 請求補繳未加保的勞保及健保。 4. 若阿儒仍堅持否認僱傭關係,勞工希望了解是否可以改走「民法承攬關係」請求報酬的路徑。 ⸻ 📌 目前已採取的行動 1. 已向 勞保局 檢舉未加保勞保。 2. 已向 健保局 申訴未加保健保。 3. 已向 勞動部 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調解中)。 4. 已預約 法扶律師,9/11 將進行初次法律諮詢。 ⸻ 📌 想請律師協助的問題 1. 在沒有書面合約的情況下,該如何蒐證證明僱傭關係? 2. 如果雇主堅持否認僱傭關係,調解或法院是否仍能依實際勞務情形判給薪資? 3. 除了勞動調解之外,是否建議同步準備「民事訴訟(承攬報酬請求)」的方案? 4. 針對油資發票(已開統編),能否主張應全數返還?

2025-09-10

查看解答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