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發薪資事後申請病假權益問題

請問薪資若已發放要改請病假 並且有證明可以提供 是可以的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勞工欲將已發放薪資的工作日改為病假,並表示可提供相關醫療證明文件。

貳、法律分析

一、薪資定義與給付原則

依《數位發展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第2條第三款之定義,薪資係指「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與按計件、計時、計日、計月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

二、病假薪資調整之可能性

  1. 事後請假之合法性
  • 若勞工確實因病無法事前請假,應可依實際情況補辦請假手續
  • 需提供完整就醫證明文件以佐證請假事由
  1. 薪資調整程序
  • 若雇主同意事後改請病假,應可依法調整已發放之薪資
  • 調整後之薪資應按病假期間之法定給付標準重新計算

三、雇主審核權限

雇主應可審酌下列事項:

  1. 就醫證明文件之真實性與完整性
  2. 未能事前請假之合理原因
  3. 補辦請假程序之時效性

參、處理建議

一、對勞工建議

  1. 儘速提供完整之就醫證明文件
  2. 說明未能事前請假之具體原因
  3. 與雇主進行善意溝通,協調薪資調整方式
  4. 建議保留相關往來文件以備查核

二、對雇主建議

  1. 審核勞工提供之證明文件
  2. 確認請假事由之必要性與真實性
  3. 若同意事後請假,應以書面方式確認薪資調整細節
  4. 建立明確的請假規則,避免類似爭議

肆、結論

考量本案涉及事後請假之合法性及薪資調整問題,建議:

  1. 勞工應提供充分證明文件以佐證請假事由
  2. 雇主得依法審核並調整薪資給付方式
  3. 雙方應以書面確認相關權利義務,避免後續爭議
  4. 未來應依規定事前完成請假程序,以維護雙方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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