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執勤致人跌倒之公務人員責任糾紛

請問在停車場執行公務中~大家都沒有跌倒,就一個前輪完全沒有齒的,而且她也煞車了腳已下來踩在地上了還是跌倒的一位鄧姓女客人,跌倒後我第一時間要報警叫救護車她都拒絕還當場一直大小聲要求主管來現場,她自己打電話請樓管下來,樓管一下來要求我移動現場後就帶鄧去擦藥,我留在現場報警等警察來,我們主管無法來叫我協助做筆錄,留我名字,結果法院單子來公司 完全沒有協助,指使我做事的人也沒事,就只有我聽指令去做事的人最倒楣,客人跌倒很排斥我也不願意和解,還一直說謊說她報警的,不給10萬她就繼續告,公司還聽信鄧的無禮指控面談我跟同事,同事幫我打通電話用公務機竟然被公司記小過請問這些該怎麼處理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1. 事件地點:停車場
  2. 當事人:
    • 諮詢人:停車場執勤人員
    • 受害人:鄧姓女客人
  3. 事件經過:
    • 鄧姓女客人騎乘前輪無齒機車於停車場跌倒
    • 諮詢人欲報警及叫救護車遭拒
    • 事後鄧姓女客人要求賠償10萬元
  4. 公司處理:
    • 公司對諮詢人及同事進行懲處
    • 同事使用公務電話遭記小過處分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停車場管理責任
  •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第1項規定,因可歸責於經紀業之事由不能履行契約致委託人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 本案應視停車場是否已盡管理人合理注意義務判斷其責任
  1. 受害人過失
  • 騎乘不安全車輛(前輪無齒)應屬受害人重大過失
  • 已將腳踩地仍跌倒,顯示操作不當

二、勞資關係

  1. 公司懲處合法性
  • 依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懲處應有明確事由
  • 員工執行職務聽從主管指示,應可能不構成應受懲處之要件

參、處理建議

  1. 對外處理
  •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監視器畫面、事故現場照片)
  • 與受害人進行調解,尋求合理賠償方案
  1. 對內處理
  • 依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第15條精神,建議向公司說明情況,請求減輕或撤銷處分
  • 保存相關通訊紀錄及主管指示內容

肆、結論

  1. 考量本案受害人使用不安全車輛且操作不當,建議以調解方式處理賠償事宜,並主張過失相抵

  2. 關於公司處分部分,建議依據相關規定提出申訴,說明執行職務係依主管指示,請求撤銷或減輕處分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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