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與債權
2025-09-25

網路代購遲延出貨消費糾紛

請問我上個月在網路上跟FB的代購購買aespa的周邊商品原本約定9/3號出貨 4160的款項也全數給付,但到現在9/25 商品都還沒出貨,請問這種情況是可以要求2倍退還或損害賠償之類的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 當事人於8月間透過Facebook與代購業者訂購aespa周邊商品
  • 約定出貨日期為9月3日,貨款4,160元已全數支付
  • 截至9月25日,賣家仍未出貨,已逾期22天
  • 當事人欲了解可否請求雙倍退款或損害賠償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買賣契約關係
  • 本案應屬消費者保護法下之通訊交易
  • 賣方未依約定期限9月3日交付商品,應構成給付遲延
  • 依民法第231條規定,債務人未於期限內給付即屬遲延
  1. 損害賠償請求權
  • 買方應得依民法第226條請求履行及遲延損害賠償
  • 關於雙倍退款部分,因無特別法律依據,應以一般損害賠償為主

二、行政責任

  1. 消費者保護
  • 本案可能涉及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之廣告責任
  • 賣方應依約履行其廣告內容之義務

參、處理建議

  1. 短期處理方式
  • 建議以存證信函通知賣家,限期7日內履行出貨或退款
  • 保存所有交易紀錄、通訊內容及付款證明
  1. 後續處理方式
  • 若賣家未於期限內回應,可向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
  • 向Facebook平台檢舉該代購賣家
  • 必要時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價金及損害賠償

肆、結論

  1. 關於商品未交付問題,建議先透過存證信函要求履約或退款
  2.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消費糾紛,建議循消保管道處理
  3. 關於雙倍退款部分,因無明確法律依據,建議以一般民事損害賠償為請求範圍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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