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朋友當保人,朋友還不出錢來,債主就向法院提出對我強制執行,可是朋友欠下的債務不只這個債主,總債務金額相加超過百萬,所以朋友向法院聲請了更生,目前更生程序還在跑流程,但是我已經先收到法院的強制執行通知,請問是否有辦法我可以不用還錢或在朋友更生結果下來之前先不被扣薪水嗎?
當事人為債務人之保證人,主債務人已向法院聲請更生程序,但債權人已對保證人聲請強制執行。當事人欲了解在主債務人更生程序進行期間,是否有暫緩執行或免除保證責任之可能性。
依民法第739條規定,保證人應就主債務人債務負有代負履行責任。即使主債務人已聲請更生程序,保證人之保證責任仍應繼續存在。
短期建議
中長期建議
考量本案主債務人正進行更生程序,建議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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