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投票後、會議記錄前,委員能改票選另一家物業嗎?

如果社區管委會物業遴選投票結果出爐,但會議記錄尚未送出。其中一位委員想變更投另一家物業公司。這程序合法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涉及社區管理委員會進行物業管理公司遴選投票後,在會議記錄尚未送出前,有委員欲變更其投票意向之程序合法性問題。核心爭點在於:投票結果已經產生但會議記錄未完成之階段,委員是否仍有權變更投票意向。

貳、法律分析

一、適用法規範

本案應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並參酌民法關於決議行為之法理。

二、投票行為之法律性質分析

(一)決議成立時點之判斷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本案關於管理委員會決議之成立時點,應參酌民法關於決議行為之法理。一般而言,決議應於投票當場統計完成、主席宣布結果時即告成立,而非以會議記錄製作或送出為準。

會議記錄係「證明」決議存在之文書,非決議成立之要件。會議記錄之製作與送達,屬於程序性義務,不影響決議本身之效力。

(二)本案情形之法律評估

若投票程序已完成,且票數已當場統計完畢、主席已宣布投票結果、出席委員均已知悉結果,則該決議應已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關於委員事後變更投票之效力,投票係委員意思表示之展現,一經投出即生效力。若允許事後任意變更,將使決議處於不確定狀態,可能影響法律安定性。

三、程序合法性之判斷

(一)原則性判斷

若投票結果已經宣布確定,單一委員事後要求變更投票,可能產生以下疑慮:

  • 可能違反決議行為之既定性原則
  • 可能構成對其他委員權益之影響
  • 可能影響管理委員會運作之穩定性

(二)例外情形之考量

若存在以下情形,可能有重新討論之空間:

  • 投票過程存在程序瑕疵(如:受脅迫、詐欺)
  • 投票結果統計錯誤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重新表決

四、相關法規適用說明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提昇居住品質,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之立法目的在於維護公寓大廈管理之穩定性與效率性。

關於共用部分之管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物業管理公司之遴選,涉及共用部分之管理維護,應屬管理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參、處理建議

一、短期處理建議

(一)確認投票程序之完整性

建議管理委員會應:

  • 檢視投票當時是否已完成票數統計
  • 確認主席是否已正式宣布結果
  • 查核是否有會議錄音或其他證據

(二)與該委員溝通

建議應:

  • 了解其欲變更投票之具體理由
  • 說明決議已成立之法律效果
  • 探詢是否存在程序瑕疵之情事

(三)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討論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程序爭議,建議:

  • 將此爭議提交管理委員會討論
  • 由全體委員決定是否重新表決
  • 製作完整會議記錄備查

二、中長期處理建議

(一)完善內部規範

建議於規約或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中明定:

  • 投票結果宣布後即生效力之原則
  • 會議記錄製作及送達期限
  • 決議瑕疵之救濟程序

(二)建立標準作業程序

建議建立以下機制:

  • 投票時應當場統計並宣布結果
  • 重要決議應有錄音或錄影存證
  • 會議記錄應於會後儘速完成並送達

(三)教育訓練

建議對管理委員進行:

  • 法律教育訓練
  • 說明決議行為之法律效果
  • 建立正確之會議程序觀念

三、風險提示

(一)若允許變更之可能風險

  • 可能開啟其他委員跟進變更之先例
  • 可能造成決議效力不確定
  • 可能影響物業公司遴選程序之公正性
  • 可能遭未獲選物業公司質疑程序正當性

(二)若不允許變更之可能風險

  • 該委員可能主張程序瑕疵
  • 可能影響管理委員會內部和諧
  • 需注意是否確有程序不當之情事

肆、結論

關於本案委員欲於投票結果出爐後、會議記錄尚未送出前變更投票意向之行為,考量決議行為之既定性原則及法律安定性,建議應採取以下立場:

(一)若投票結果已經當場統計完成並由主席宣布,該決議應已成立,原則上不宜由單一委員片面要求變更。

(二)若該委員主張存在程序瑕疵或其他正當理由,建議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由全體委員共同討論是否重新表決。

(三)為避免類似爭議,建議管理委員會應完善內部規範,明定投票程序及決議成立之時點,並建立標準作業程序。

(四)本案涉及管理委員會內部運作之穩定性,建議在堅持程序正當性之同時,亦應注重委員間之溝通協調,以維護社區和諧。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如涉及重大爭議或訴訟,建議諮詢合格律師提供進一步協助。

注意事項:

本法律意見書係基於所提供之資訊進行分析,實際個案仍應視具體事實、證據及相關規約內容為進一步判斷。建議保存完整之會議記錄、投票過程之證據資料,以利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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