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超速撞堆高機,肇責怎麼判?雙方違規誰要賠?

騎車超速撞上違規上路的大型堆高機,請問肇責是如何判定?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涉及機車騎士超速行駛,與違規上路之大型堆高機發生碰撞事故。雙方當事人均有違反交通規則之情形,需釐清各方肇事責任比例及賠償責任歸屬。

貳、法律分析

一、肇事責任判定原則

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之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判斷有無過失之關鍵在於當事人是否遵守交通規則。

根據參考判例及實務見解:

  • 「應該注意到的事情,理論上也能注意到,實際上卻不去注意」即構成過失
  • 違反交通規則通常即被認定具有過失
  • 但須注意該違規行為是否與車禍發生具有因果關係

二、本案雙方過失分析

(一)機車騎士之過失

  1. 超速駕駛
  •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關於速限之規定
  • 超速導致反應時間縮短、煞車距離增加
  • 屬於明確之交通違規行為
  1. 注意義務
  • 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 超速行駛影響對前方障礙物之反應能力

(二)堆高機之過失

  1. 違規上路
  • 大型堆高機屬特殊車輛,上路需符合特定條件
  • 若未依規定申請許可或未採取安全措施即上路,構成違規
  • 堆高機體積龐大、移動緩慢,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
  1. 影響交通安全
  • 堆高機違規上路本身即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重大影響
  • 可能未設置警示標誌或採取適當安全措施

三、過失相抵原則之適用

依民法第217條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本案雙方均有違反交通規則之情形,屬於雙方與有過失之案例,應適用過失相抵原則:

(一)肇事主因之判斷

參考實務見解,需綜合考量:

  1. 違規行為之嚴重性
  • 堆高機違規上路:屬於重大違規,直接造成道路上出現不應存在之障礙物
  • 機車超速:雖為違規,但屬一般性違規行為
  1. 因果關係之強弱
  • 若堆高機未違規上路,本次事故即不會發生
  • 若機車未超速,可能有較充裕時間反應避免碰撞
  1. 參考類似案例

依據參考案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550號判決意旨):

  • 「違規停車」被認定為次因(10%)
  • 「酒後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被認定為主因(90%)

另參考(雲林地方法院102年度虎簡字第39號民事判決):

  • 「未減速慢行」為附帶原因(20%)
  • 「搶快左轉」為主因(80%)

(二)本案責任比例建議

綜合考量本案情形:

初步評估責任比例:

  • 堆高機方:可能負擔60-70%責任

  • 違規上路應為肇事主因

  • 造成道路上不應存在之危險狀態

  • 若有設置警示標誌可能減輕責任

  • 機車騎士:可能負擔30-40%責任

  • 超速駕駛應為肇事次因

  • 未注意車前狀況

  • 超速導致無法及時反應

但實際責任比例仍需視具體情況調整:

  • 堆高機是否有設置警示標誌
  • 機車超速之程度(輕微或嚴重)
  • 事故發生之時間、地點、路況
  • 雙方是否有其他違規行為

四、賠償責任之計算

(一)相互賠償原則

依據參考案例及民法規定,雙方均有過失時:

(1)雙方相互負有賠償責任 (2)各自就對方之損害,依過失比例負擔賠償責任

(二)計算方式舉例

假設:

  • 機車騎士損害:醫療費用50萬元、機車維修費5萬元,共55萬元
  • 堆高機損害:維修費用20萬元

若責任比例為堆高機70%、機車30%:

堆高機應賠償機車騎士: 55萬元 × 70% = 38.5萬元

機車騎士應賠償堆高機: 20萬元 × 30% = 6萬元

實際上可能採取「相互抵銷」方式: 堆高機淨賠償額 = 38.5萬 - 6萬 = 32.5萬元

五、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之不適用

本案雖涉及交通事故,但不符合民法第149條正當防衛或第150條緊急避險之要件:

依民法第149條規定:「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依民法第150條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本案雙方均非為防衛權利或避免急迫危險而為之行為,而是因違反交通規則導致事故發生,故不適用上開免責規定。

參、相關法條

一、民法

第184條(侵權行為)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217條(與有過失)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149條(正當防衛)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第150條(緊急避險)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3條(速限規定) 汽車行駛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

第114條(駕駛人注意義務) 汽車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0條(超速處罰) 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肆、處理建議

一、立即處理事項

  1. 保全證據
  • 保存現場照片、行車記錄器影像
  • 保留警方製作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調查筆錄
  • 保存醫療單據、維修估價單等證明文件
  1. 申請鑑定
  • 向警方申請製作「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必要時可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 對鑑定結果不服可申請覆議
  1. 蒐集有利證據
  • 調查堆高機是否有合法上路許可
  • 確認堆高機是否設置警示標誌
  • 確認當時路況、天候、視線等客觀條件
  • 調查機車超速之具體數據

二、和解協商策略

  1. 評估和解可能性
  • 依據初步責任比例評估合理賠償金額
  • 考量訴訟成本及時間成本
  • 評估對方財力及強制執行可能性
  1. 和解談判重點
  • 強調對方違規上路之重大過失
  • 主張堆高機應負主要肇事責任
  • 爭取較有利之責任比例分配
  1. 和解書注意事項
  • 明確記載雙方同意之責任比例
  • 載明賠償金額、給付方式及期限
  • 約定「互不請求」條款,避免日後爭議

三、訴訟準備

若無法達成和解,建議:

  1. 委任律師
  • 尋求專業交通事故律師協助
  • 律師可協助蒐集證據、撰寫書狀、出庭辯論
  1. 訴訟策略
  • 主張對方違規上路為肇事主因
  • 強調己方超速僅為次因
  • 爭取60-70%之有利責任比例
  1. 請求項目
  • 醫療費用(含未來可能之醫療費用)
  • 工作損失(薪資、營業損失等)
  • 機車維修費或折舊損失
  • 精神慰撫金(視受傷程度而定)

四、特別提醒

  1. 時效問題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者亦同
  1. 刑事責任
  • 若有人受傷,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
  • 可提起刑事告訴,於刑事程序中附帶民事訴訟
  • 刑事判決之認定可作為民事訴訟之參考
  1. 保險理賠
  • 確認雙方是否有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 先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保險金額不足部分再向對方請求

伍、結論

考量本案屬於雙方與有過失之交通事故案件,依據實務見解及參考案例,堆高機違規上路可能應負60-70%之主要責任,機車超速可能應負30-40%之次要責任。

惟實際責任比例仍需視具體事證、鑑定結果及法院認定而定。建議當事人:

(1)積極蒐集有利證據,特別是證明堆高機違規上路之事實 (2)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取得專業鑑定意見 (3)評估和解可能性,爭取有利之責任比例 (4)必要時委任律師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個案具體情況而定,建議尋求專業律師進一步諮詢。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