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訴訟中,書狀怎麼寫才有利?醫療證明不足怎麼補強?

我收到法院寄出的函,我是原告,需要提出車禍賠償相關佐證,有致電法院,告知需書寫書狀,想請問格式,及如何書寫最有利,另外急診無法開立宜修養天數,該如何佐證?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作為車禍事故之原告,已收到法院通知函,要求提出車禍賠償相關佐證資料。目前面臨兩個主要問題:

(1)如何撰寫民事書狀及其格式

(2)急診無法開立宜休養天數證明之替代佐證方式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侵權責任之法律基礎

(一)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基礎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案若肇事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當事人之身體、健康或財產權,應成立侵權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身體健康受侵害之損害賠償範圍

依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因車禍受傷,若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工作損失)或增加生活上需要(醫療費用、看護費用等),應可請求賠償。

(三)精神慰撫金請求權

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當事人因車禍受有身體、健康之侵害,應得請求精神慰撫金。

二、民事書狀撰寫要點

(一)書狀基本格式

民事書狀應載明案號、當事人資訊、案由及具體內容。建議格式如下:

民事陳報(補充)狀

案號:○○○年度○○字第○○○號

原告:○○○

被告:○○○

為車禍損害賠償事件,茲陳報相關證據資料

(二)應載明事項

(1)當事人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聯絡電話

(2)案由:車禍損害賠償事件

(3)事實及理由:

  • 車禍發生時間、地點
  • 肇事經過簡述
  • 受傷情形及就醫過程
  • 各項損害明細

(4)證據清單:逐一列明提出之證據及其編號

三、車禍賠償項目及佐證方式

(一)醫療費用

依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因身體健康受侵害而增加生活上需要,應可請求醫療費用賠償。

佐證文件應包括:

  • 醫療收據正本或影本
  • 診斷證明書
  • 掛號費收據
  • 藥品費收據
  • 復健費用收據
  • 就醫交通費用(可製作明細表說明)
  • 醫療器材購買收據

(二)工作損失

依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因身體健康受侵害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應可請求工作損失賠償。

(1)有固定薪資者之佐證方式:

  • 在職證明
  • 薪資單或薪資轉帳紀錄
  • 請假證明
  • 扣薪證明

(2)無固定薪資者之佐證方式:

  • 報稅資料
  • 勞保投保資料
  • 客戶訂單或合約
  • 同業薪資證明

(三)看護費用

若因傷勢需要他人看護,依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應可請求看護費用。

佐證文件應包括:

  • 看護收據
  • 醫囑證明需要看護
  • 看護時數紀錄

(四)交通工具損害

車輛因車禍受損,應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請求財產損害賠償。

佐證文件應包括:

  • 維修估價單(建議取得2至3家)
  • 維修發票
  • 車損照片
  • 折舊計算說明

(五)精神慰撫金

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可請求精神慰撫金。法院審酌時會考量:

  • 受傷程度(診斷證明書)
  • 傷勢照片
  • 對生活影響程度
  • 雙方經濟狀況
  • 肇事責任比例

四、急診無法開立休養天數之替代方案

(一)回診取得證明

建議作法:

(1)返回原急診醫院掛門診

(2)向主治醫師說明需要診斷證明書

(3)請醫師依病歷記載開立「宜休養○日」之診斷證明

(4)若原醫院無法開立,可至其他醫院就診並說明前次急診情形

(二)其他替代佐證

若確實無法取得休養天數證明,可考慮以下替代方式:

(1)急診病歷摘要:記載受傷部位、嚴重程度,可推論需休養時間

(2)後續就醫紀錄:門診追蹤紀錄、復健治療紀錄、持續用藥紀錄

(3)請假證明:公司請假單、主管簽核之假單,可證明實際無法工作天數

(4)同類傷勢參考:引用醫學文獻,說明相同傷勢通常需休養期間

(三)書狀撰寫方式

關於工作損失部分,雖急診未開立休養天數,惟依急診病歷記載,當事人受有○○○傷害,依一般醫學常理,此類傷勢通常需休養○日,且當事人確實因傷勢向公司請假○日(檢附請假證明),足證當事人確有無法工作之事實,爰請求工作損失○○○元。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應辦事項(1至3日內)

(一)補齊醫療證明

(1)預約原急診醫院門診

(2)向醫師說明需要完整診斷證明書

(3)請醫師依病歷開立「宜休養天數」

(4)若無法開立,請醫師於診斷書載明傷勢嚴重程度

(二)整理現有證據

製作證據清單,確認是否備齊:

  • 車禍登記聯單
  • 車禍初判表
  • 急診病歷及收據
  • 所有醫療收據
  • 診斷證明書
  • 車損照片
  • 維修估價單或發票
  • 請假證明
  • 薪資證明
  • 其他相關單據

二、書狀撰寫建議(3至5日內)

(一)完整書狀架構範例

民事補充理由暨陳報證據狀

案號:○○○年度○○字第○○○號

原告:○○○(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

被告:○○○

為車禍損害賠償事件,茲補充說明並陳報證據如下:

一、事實經過:

民國○年○月○日○時許,原告騎乘機車行經○○路段,因被告駕駛○○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或其他違規事由),致撞擊原告,造成原告受有○○○傷害。

二、損害項目及金額:

(一)醫療費用:

  1. 急診費用:○○○元(證1)
  2. 門診費用:○○○元(證2)
  3. 藥品費用:○○○元(證3)
  4. 復健費用:○○○元(證4)
  5. 交通費用:○○○元(證5,檢附明細表)

小計:○○○元

(二)工作損失:

原告任職於○○公司,月薪○○○元,日薪約○○○元(月薪÷30日),因本次車禍受傷,無法工作○日,工作損失為○○○元(證6:請假證明、薪資單)

關於休養天數說明:

雖急診未開立休養天數證明,惟依:

  1. 急診病歷記載原告受有○○傷害(證7)
  2. 原告實際請假○日(證8)
  3. 依醫學常理,此類傷勢需休養○日

足證原告確有工作損失之事實

(三)機車維修費:○○○元(證9:估價單、發票)

(四)精神慰撫金:

原告因本次車禍受有○○傷害,身心承受極大痛苦,爰請求精神慰撫金○○○元

以上合計:○○○元

三、證據:

  • 證1:急診收據
  • 證2:門診收據
  • 證3:藥品收據
  • 證4:復健收據
  • 證5:交通費明細表
  • 證6:請假證明、薪資單
  • 證7:急診病歷摘要
  • 證8:在職證明
  • 證9:維修估價單及發票

四、結論:

綜上所述,原告所受損害合計○○○元,請求被告賠償,並請鈞院依法判決。

此致

○○地方法院

證物名稱及件數:如附件

中華民國○○○年○月○日

具狀人:○○○(簽名蓋章)

(二)撰寫技巧

(1)條理分明:依項目分類,金額明確

(2)證據對應:每項主張都要有證據編號

(3)合理計算:工作損失、交通費等要有計算式

(4)補強說明:針對急診未開休養天數,要特別說明理由

(5)語氣適當:客觀陳述事實,避免情緒化用語

三、強化證據力建議

(一)製作費用明細表

建議製作表格,清楚列明:

項目、日期、金額、證據編號、備註

例如:

  • 急診,○月○日,○○○元,證1,○○醫院
  • 門診,○月○日,○○○元,證2,復健科
  • 合計,○○○元

(二)交通費用計算

若無收據,可製作說明:

交通費用明細表

  • 就醫日期:○年○月○日
  • 往返地點:住家至○○醫院
  • 距離:約○公里
  • 交通方式:計程車或公車
  • 合理費用:○○○元
  • 就醫次數:○次
  • 小計:○○○元

(三)照片證據

(1)傷勢照片(不同角度、不同時期)

(2)車損照片(整體、細部)

(3)事故現場照片

(4)標註說明文字

四、時程規劃

建議依以下時程辦理:

  • 第1至2天:預約門診、整理證據(儘速取得診斷證明)
  • 第3至4天:撰寫書狀、製作明細表(仔細核對金額)
  • 第5天:檢查書狀、準備寄送(確認證據齊全)
  • 第6天:寄送法院(建議掛號或親送)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保險理賠

(1)同步向對方強制險申請理賠

(2)強制險給付不影響民事求償權利

(3)可先取得部分賠償

(二)和解可能性

(1)若對方願意和解,可節省時間

(2)和解金額可參考鑑定報告之責任比例

(3)和解書要寫清楚「收訖」及「放棄其他請求」

(三)訴訟策略

(1)若有車禍鑑定報告,一併提出

(2)若無鑑定報告,可聲請法院囑託鑑定

(3)必要時可聲請調查證據(如監視器)

(四)後續補充

(1)若法院開庭,可再補充說明

(2)若有新的醫療費用,可另行陳報

(3)保持與法院聯繫,注意開庭通知

肆、結論

一、核心建議

(1)立即返診取得完整診斷證明:這是最重要且最有效的方式

(2)詳實製作費用明細表:讓法院清楚了解每筆費用

(3)補強休養天數說明:結合病歷、請假證明、醫學常理說明

(4)書狀力求完整清楚:避免日後需多次補正

二、預期效果

若能依上述方式準備:

  • 證據完整,有利法院認定
  • 減少補正次數,加速審理
  • 提高勝訴可能性
  • 爭取合理賠償金額

三、風險提醒

(1)舉證責任在原告:證據不足可能影響求償金額

(2)合理性審查:過高請求可能不被採納

(3)肇事責任比例:若有共同過失,賠償金額會按比例減少

(4)時效問題:民事求償時效2年,刑事告訴6個月

四、專業協助建議

若遇到以下情況,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 對方完全不願賠償
  • 肇事責任有爭議
  • 傷勢嚴重涉及高額賠償
  • 不熟悉訴訟程序
  • 需要專業談判協商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個案仍需視具體情況調整。建議當事人儘速補齊證據並提出書狀,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其他疑問,歡迎進一步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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