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房東 日前發生一起跳樓事件 想詢問 事情是這樣的 新公寓租給一名女子不知是不是跟他的男朋友吵架 結果女生就在租屋處跳樓了(女生不在了) 但是女生跟男生 有一個小孩 (聽女方家屬說)男生跟女生有共同撫養這個小孩 已知男生跟女生沒有結婚 想了解如果房子後續有一些清潔費電費後續產生的費用 走法律是該告那一方 是女生家屬該負責 還是要告女生的小孩(監護人男生該負責?) 目前案件報告詢問是還沒有結果 後續提告又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已經是一個無助沒有頭緒 想在這求一個答案
委任人為房東,將公寓出租予一名女性承租人。該承租人於租屋處發生跳樓事件不幸身故。承租人與其男友未婚,但育有一名子女並共同撫養。房東欲就後續產生之清潔費、電費等費用尋求法律救濟途徑,惟不確定應向何人主張權利。
依據民法第421條第1項規定:「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本案承租人為該名女性,其為租賃契約之債務人,應負有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之義務。
依民法第1148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同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承租人死亡後,其因租賃契約所生之債務(包括清潔費、電費等),屬於財產上債務,應由其繼承人於遺產範圍內承擔。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該未成年子女為承租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應屬第一順位繼承人。
民法第1138條所定配偶繼承權,以合法婚姻關係為前提。本案男友與承租人未結婚,不具配偶身分,無繼承權。
若承租人之父母仍在世,依民法第1138條第2款規定,亦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建議查明承租人是否尚有其他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父母。
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若有數位繼承人,應對被繼承人之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但以遺產為限。
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未成年子女繼承後,僅需以繼承所得之遺產範圍內負責。
依民法第13條規定:「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民法第76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
若男友為該子女之監護人,應由其代理未成年子女處理繼承相關事宜。
監護人僅係代理未成年人,本身並非債務人。除非監護人以自己名義為未成年人清償,否則不負個人責任。
民法第455條規定:「承租人於租賃關係終止後,應返還租賃物;租賃物有生產力者,並應保持其生產狀態,返還出租人。」承租人死亡導致租賃關係終止,繼承人應負返還義務。
若房屋因事故需特殊清潔,可能構成損害賠償請求權。惟應注意民法第456條第1項規定:「出租人就租賃物所受損害對於承租人之賠償請求權,承租人之償還費用請求權及工作物取回權,均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期間,於出租人,自受租賃物返還時起算。於承租人,自租賃關係終止時起算。」
屬於租賃期間應支付之費用,為租賃契約衍生之債務,由繼承人於遺產範圍內負責。
建議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承租人之除戶謄本及其繼承系統表,確認所有法定繼承人。
應以未成年子女為被告(若有其他繼承人,應一併列為被告),而非男友或女方家屬。
理由:
若協商不成,可採取以下步驟:
關於本案後續清潔費、電費等費用之求償對象,建議如下:
請求對象:應以未成年子女為被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而非男友或女方家屬本人。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8條規定,未成年子女為法定繼承人,應於遺產範圍內承擔被繼承人之債務。
法律依據:基於繼承法律關係,未成年子女為法定繼承人,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應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實務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