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雙載車禍未當場報警,乘客受傷後報案,雙方駕駛私下和解,乘客能否單獨求償?

機車雙載,發生車禍,雙方都沒有當下報警,但乘客有受傷,車禍一小時內事後報案,我方駕駛不報出險,警方判定雙方駕駛都有肇事逃逸的責任,若雙方駕駛私下和解,乘客不想和解,我方乘客是否還能跟對方肇事的駕駛要求賠償?然後,我方乘客是否需付任何的肇事責任的賠償或其他任何的刑事責任?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涉及機車雙載發生車禍事故,具體情況如下:

(一)事故概況:機車雙載(駕駛加乘客)發生車禍

(二)報案情形:雙方駕駛當下未報警,於事故發生一小時內事後報案

(三)傷害情形:我方乘客有受傷

(四)保險處理:我方駕駛未報出險

(五)警方判定:雙方駕駛均涉嫌肇事逃逸

(六)和解狀況:雙方駕駛有意私下和解,但我方乘客不願和解

(七)諮詢問題:

  1. 我方乘客是否能向對方駕駛求償?
  2. 我方乘客是否需負擔任何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

貳、法律分析

一、肇事逃逸之認定

(一)法律規定

依據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本案分析

  1. 構成要件檢視: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機車)
  • 發生交通事故
  • 致人受傷(我方乘客受傷)
  • 逃逸行為(未當場報警處理)
  1. 關鍵爭點:

雖然雙方於一小時內報案,但依實務見解,未在現場等候處理即離開,可能構成「逃逸」。警方已判定雙方駕駛均有肇事逃逸責任,顯示雙方駕駛均未善盡現場處理義務。

二、我方乘客之求償權利

(一)民事賠償請求權

我方乘客對對方駕駛之求償權應屬獨立存在,理由如下:

  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法第184條、第191條之2):

若對方駕駛有過失導致車禍,造成我方乘客受傷,我方乘客應可依侵權行為法則請求賠償。

  1. 賠償範圍可能包括:
  • 醫療費用(含診斷證明書、醫療單據)
  • 看護費用
  • 工作損失(請假單、收入證明)
  • 交通費用(就醫往返)
  • 精神慰撫金
  1. 求償不受駕駛和解影響:

雙方駕駛之和解僅約束駕駛彼此,我方乘客為獨立之被害人,其求償權應不因駕駛間和解而消滅,乘客應可單獨對對方駕駛提出民事求償。

(二)強制責任險理賠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規定,我方乘客應可向對方駕駛投保之強制險申請理賠。強制險保障範圍可能包括:

  • 每人傷害醫療費用最高20萬元
  • 殘廢給付最高200萬元
  • 死亡給付200萬元

(三)時效限制

  1. 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須於知悉後6個月內提告
  2. 民事求償: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為2年

三、我方乘客之責任分析

(一)刑事責任

我方乘客應完全不需負擔刑事責任,理由如下:

  1. 肇事逃逸罪主體限制:

刑法第185條之4明定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乘客非駕駛人,應不符合犯罪主體要件。警方判定「雙方駕駛」有肇事逃逸責任,未包含乘客。

  1. 過失傷害罪:

依據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乘客未操控車輛,無駕駛行為,應不具過失責任之前提要件。

(二)民事賠償責任

我方乘客原則上應不需負擔民事賠償責任,理由如下:

  1. 無侵權行為:

乘客未駕駛車輛,未實施任何致害行為,應不符合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要件。

  1. 例外情形(實務上極少見):

若乘客有干擾駕駛之積極行為(如拉扯、遮蔽視線等),可能涉及責任。本案未提及此類情形,應無此疑慮。

  1. 對我方駕駛之關係:

乘客與我方駕駛間可能涉及好意同乘關係,但此應不影響乘客對對方駕駛之求償權。

四、和解相關建議

(一)駕駛間和解之效力

和解書應載明:「當事人放棄一切民事、刑事求償權與告訴權」,但此僅約束和解當事人(雙方駕駛)。

重要提醒:

  • 雙方駕駛和解時,不得代替乘客放棄權利
  • 乘客未參與和解,應不受和解內容拘束

(二)乘客獨立求償之策略

  1. 保全證據:
  • 向警局申請:車禍現場圖與照片(7日後)、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30日後)
  • 保存醫療相關單據
  • 拍攝傷勢照片
  1. 申請車禍鑑定:

若不服警方初判,可申請車禍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比例。

  1. 先行申請強制險:

應不影響後續民事求償權利,可先獲得部分醫療費用補償。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行動事項(優先處理)

(一)醫療與證據保全

  1. 持續就醫並保存單據:
  • 每次就診保留收據、診斷證明書
  • 拍攝傷勢照片(建議每週記錄恢復情形)
  • 保留看護費、交通費收據
  • 請公司開立請假證明、薪資損失證明
  1. 向警局調取資料(依時程申請):
  • 立即索取:報案三聯單
  • 7日後:車禍現場圖、現場照片
  • 30日後: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二)保險理賠申請(5日內)

建議於車禍發生後5日內向對方駕駛之強制險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1. 準備文件:
  • 理賠申請書
  • 身分證明文件
  • 醫療單據、診斷證明書
  • 警方提供之相關文件
  1. 聯繫方式:

可向警方或對方駕駛詢問其投保之保險公司,撥打保險公司客服專線。

重要提醒:申請強制險理賠應不影響後續民事求償權利。

二、中期處理方案(1至3個月內)

(一)評估肇事責任

  1. 取得初判表後:
  • 檢視對方駕駛之肇事責任比例
  • 若不服可申請車禍鑑定(需自費)
  1. 計算損害金額:
  • 醫療費用總額
  • 工作損失
  • 看護費用
  • 交通費用
  • 精神慰撫金(可參考類似案例)

(二)嘗試協商求償

建議採取步驟:

  1. 發函通知:

以存證信函通知對方駕駛,載明求償項目及金額,給予合理回應期限(如14日)。

  1. 協商地點選擇:

建議選擇警察局、咖啡廳等公共場所,避免私人住宅或偏僻地點,可攜帶親友或委請律師陪同。

  1. 和解書重點(若協商成功):

必要條款應包括:

  • 雙方完整個人資料
  • 車禍事實經過
  • 賠償金額明細
  • 給付方式(一次付清或分期)
  • 「經某方收訖」文字
  • 放棄民事、刑事求償權聲明
  • 雙方簽名蓋章

三、法律程序選項(協商不成時)

(一)刑事告訴途徑

時效:知悉後6個月內

  1. 告訴對象:對方駕駛
  2. 罪名: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
  3. 提告地點:事故發生地之地檢署
  4. 策略考量:
  • 提告可增加協商籌碼
  • 可於偵查中達成調解
  • 調解成立可撤回告訴

(二)民事訴訟途徑

時效:2年內

  1. 訴訟標的:損害賠償
  2. 管轄法院:被告住所地法院或侵權行為地(車禍發生地)法院
  3. 訴訟費用:依請求金額計算裁判費
  4. 勝訴可能性評估:若對方確有肇事責任,勝訴機率應較高,需依鑑定報告判斷責任比例

(三)調解程序(建議優先考慮)

推薦理由:省時、省錢、有強制執行力

  1. 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
  • 免費服務
  • 調解成立等同法院判決
  • 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1. 法院調解:
  • 起訴前可聲請調解
  • 調解成立視同訴訟上和解

四、特別注意事項

(一)關於我方駕駛

  1. 乘客與我方駕駛之關係:

若我方駕駛也有肇責,乘客理論上也可向我方駕駛求償,但基於情誼,通常不會對自己人求償,此為乘客自行決定之權利。

  1. 我方駕駛之肇事逃逸責任:

此為我方駕駛個人需面對之刑事責任,應不影響乘客之求償權利。

(二)關於雙方駕駛和解

務必確認和解書內容不得侵害乘客權益:

  • 不可約定「包含乘客在內均不得求償」
  • 不可代替乘客放棄權利
  • 和解僅能約束駕駛彼此之權利義務

(三)證據保存清單

請確保保留以下文件:

  • 報案三聯單
  • 車禍現場圖、照片
  • 初步分析研判表
  • 車禍鑑定報告(如有申請)
  • 所有醫療單據、診斷證明書
  • 看護費收據
  • 請假證明、薪資損失證明
  • 交通費收據
  • 傷勢照片(含日期)
  • 對方駕駛聯絡資料
  • 對方車輛保險資料

五、時程規劃建議

(一)立即:持續就醫、保存單據(持續進行)

(二)5日內:申請強制險理賠(法定期限)

(三)7日後:調取現場圖、照片(可申請時點)

(四)30日後:調取初判表(可申請時點)

(五)1至2個月:評估損害、發函求償(建議時程)

(六)2至3個月:協商或申請調解(建議時程)

(七)6個月內:決定是否提刑事告訴(法定期限)

(八)2年內:決定是否提民事訴訟(法定期限)

肆、結論

核心結論

(一)關於我方乘客向對方駕駛求償之權利

考量我方乘客為獨立之被害人,其對對方駕駛之求償權應完全獨立存在,且此權利應不受雙方駕駛和解影響。建議我方乘客可依侵權行為法則,向對方駕駛請求賠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看護費用、交通費用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

(二)關於我方乘客之責任

考量我方乘客並非駕駛人,未操控車輛,無駕駛行為,應無須負擔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

  1. 刑事責任方面:

肇事逃逸罪主體限於「駕駛人」,乘客應不符合犯罪主體要件。依據刑法第284條規定之過失傷害罪,乘客未操控車輛,應不具過失責任之前提要件。

  1. 民事責任方面:

乘客未駕駛車輛,未實施任何致害行為,應不符合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要件,原則上應無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建議處理順序

(一)第一步:申請強制險理賠(5日內)

(二)第二步:保全證據、計算損害

(三)第三步:嘗試協商或調解

(四)第四步:必要時提起訴訟

風險提醒

(一)注意刑事告訴6個月時效

(二)注意民事求償2年時效

(三)強制險理賠申請5日期限

(四)保存完整醫療及費用單據

建議尋求專業協助

考量本案涉及肇事逃逸刑事責任、多方當事人關係、責任比例認定及賠償金額計算等複雜問題,建議委請律師協助,以確保權益獲得最大保障。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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