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被撞,法院判決勝訴 車子被帶到對方認識的修車廠維修 但修車廠未復原並擅自將車子停放於北市車格 至今累積多筆停車費與未繳費罰單 請問車子維修費、停車費、未繳費罰單該如何處理?
本案涉及車輛碰撞後之損害賠償執行問題。當事人之車輛遭他人碰撞,經法院判決勝訴後,車輛被送至對方認識之修車廠進行維修。惟修車廠未依約完成修復,且擅自將車輛長期停放於台北市公有停車格,導致累積多筆停車費用及未繳費罰單。當事人尋求法律意見,釐清維修費、停車費及罰單之責任歸屬與處理方式。
本案既經法院判決勝訴,賠償義務人(肇事者)應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即應將車輛修復至損害發生前之狀態。
修車廠與委託人間應成立承攬契約關係,修車廠應完成工作並交付工作物。修車廠未依約完成修復,可能構成給付遲延,應負遲延責任。
依民法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修車廠擅自將車輛停放於公有停車格,無權占用當事人車輛並產生費用,可能構成不當得利。
修車廠擅自將車輛停放於公有停車格,為實際占有使用人,原則上應負擔停車費用。修車廠之行為造成當事人額外支出,可能構成損害。
關於未繳費罰單,依停車管理相關法規,罰單原則上對車輛所有人(當事人)開立。當事人雖需先行繳納罰單(以免影響個人權益),但應得向實際違規之修車廠求償。罰單之產生係因修車廠擅自停放且未繳費所致,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若當事人已支付維修費用但車輛未修復完成,應得依承攬契約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已付價金、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損害賠償。
若尚未支付維修費用,當事人應得主張在修車廠完成修復前,拒絕支付維修費。
本案若有涉及無效法律行為之情形,依民法第113條規定:「無效法律行為之當事人,於行為當時知其無效,或可得而知者,應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之責任。」相關當事人於行為當時知其無效,或可得而知者,應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之責任。
依民法第127條第7款規定:「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當事人應注意相關請求權之時效期間,避免權利消滅。
若修車廠拒不返還車輛,可能涉及侵占罪責。當事人可向警察機關報案或向檢察署提出告訴。惟刑事責任之成立需經檢察官偵查及法院審理,建議當事人保留相關證據,以利後續程序進行。
關於停車費用及罰單,依各地方政府停車管理自治條例,車輛所有人對停車費用及罰單負繳納義務。當事人雖需先行繳納,但應得向實際使用人求償。
修車廠應負擔之項目可能包括:
求償方式建議:
若修車廠係賠償義務人指定或委託,賠償義務人仍應負完全責任。當事人應得另覓修車廠完成修復,費用由賠償義務人負擔,並持勝訴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建議先以存證信函分別通知修車廠及賠償義務人:
針對原判決(車禍賠償判決),若判決內容為「回復原狀」,可聲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命賠償義務人完成修復。若賠償義務人不履行,可聲請代履行(由他人修復,費用由賠償義務人負擔)。
針對修車廠及停車費、罰單等新增損害,可考慮另行提起訴訟,請求修車廠給付停車費、罰單及損害賠償。依金額決定管轄法院(小額訴訟或簡易訴訟程序)。
證據準備建議包括:
關於本案車輛維修費、停車費及未繳費罰單之處理,建議採取以下優先順序:
當事人對於停車費用及罰單雖需先行處理(以免影響個人權益),但應有權向修車廠及賠償義務人求償。建議儘速諮詢合格律師,評估具體證據後採取適當法律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係基於當事人提供之資訊初步分析,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證據、契約內容及判決主文而定,建議攜帶相關文件(判決書、修車契約、停車費收據、罰單等)諮詢合格律師進行詳細評估。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