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包工程一直拖延不完工,我可以解約或要求賠償嗎?

房屋整修水電泥作統包一直拖工期不完工,多次溝通需要更改項目都沒有完成一拖再拖請問該怎麼處理?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一、當事人關係

  • 定作人(業主):房屋所有權人
  • 承攬人(統包商):水電泥作統包廠商

二、爭議事實

  1. 承攬人承接房屋整修工程(水電泥作統包)
  2. 承攬人持續拖延工期,未依約完工
  3. 業主多次溝通要求更改項目,承攬人均未完成
  4. 工程進度嚴重落後,一拖再拖

貳、法律分析

一、法律關係定性

本案應屬於承攬契約關係。依民法第490條規定:「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房屋整修工程統包契約,係由承攬人完成特定工作(水電泥作整修),業主於工作完成後給付報酬,應符合承攬契約之法律性質。

二、承攬人之主要義務

(一)依約完工義務

承攬人應依民法第491條規定,自己完成其約定之工作。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或依工作之性質不能自己完成者,不在此限。本案承攬人承接統包工程,應負有依約定內容及期限完成工作之義務。

(二)依期限完成工作之義務

依民法第502條規定,承攬人應於約定期限內完成工作。若契約有明確約定完工期限,承攬人自應於該期限內完成;若未定期限,則應於相當期限內完成工作。

三、承攬人遲延之法律效果

(一)給付遲延之成立

依民法第229條規定:「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前項催告定有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

本案若契約已明定完工期限,承攬人自期限屆滿時起即負遲延責任;若未定期限,業主經催告後承攬人仍未完工,自受催告時起應負遲延責任。

(二)業主得請求之權利

  1. 請求損害賠償

依民法第495條第1項規定:「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逾約定期限始完成,或未定期限而逾相當時期始完成者,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

本案承攬人持續拖延工期,若係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業主應得請求賠償因遲延所生之損害。損害範圍可能包括:

  • 因工期延誤無法使用房屋之租金損失
  • 另覓他處居住之額外支出
  • 其他可證明之實際損失
  1. 定期催告後解除契約

依民法第254條規定:「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業主得定相當期限(建議7至14日)催告承攬人履行,若承攬人於期限內仍不履行,業主應得解除契約。解除契約後,業主得請求:

  • 返還已付價金(扣除已完成部分之合理對價)
  • 賠償因契約解除所生之損害
  1. 使第三人完成工作

依民法第502條規定:「承攬人不於前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完成工作者,定作人得使第三人完成之,其危險及利益,均歸承攬人負擔。」

業主於催告後,若承攬人仍不於期限內完成工作,業主應得委由第三人完成,其危險及利益均歸承攬人負擔。

四、工作變更之處理

關於業主多次溝通要求更改項目之情形,需視契約約定及變更內容而定:

  1. 若變更項目屬契約原定範圍內之合理調整,承攬人應配合辦理
  2. 若變更項目超出原契約範圍,可能涉及追加工程,雙方應另行協議
  3. 若承攬人對於契約範圍內之變更要求置之不理,應屬未依約履行

本案情形,若業主要求之變更項目屬合理範圍,承攬人未完成應構成給付遲延;若變更項目超出原約定,則需視雙方是否達成追加協議而定。

五、承攬人報酬請求權之限制

依民法第127條第7款規定,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惟本案重點在於承攬人遲延完工,業主尚未給付報酬前,承攬人原則上不得請求給付報酬,除非工作已完成交付。

依民法第511條規定:「報酬應於工作交付時給付之,無須交付者,應於工作完成時給付之。」承攬人未完成工作前,原則上不得請求報酬。

六、舉證責任

為保障自身權益,業主應保留以下證據:

  1. 書面契約:證明雙方約定之工期、工作內容、報酬等
  2. 催告紀錄:Line對話紀錄、簡訊、存證信函等
  3. 工程進度照片:定期拍攝現場照片,記錄實際施工狀況及日期
  4. 付款紀錄:已支付之工程款項憑證
  5. 溝通紀錄:關於變更項目之討論及承攬人未完成之事實
  6. 損害證明:因遲延所生之額外支出單據(如租金、臨時住宿費等)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處置措施

(一)發送正式催告函

建議採用存證信函方式,內容應載明:

  1. 列舉承攬人遲延之具體事實(如:原定完工日期、實際進度、已拖延天數)
  2. 列舉要求變更之項目及承攬人未完成之情形
  3. 定相當期限(建議7至14日)要求完工
  4. 明確告知:若逾期仍未完工,將依法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5. 副本可寄送相關公會(如有)以增加壓力

(二)保全證據

  1. 立即拍攝現場施工進度照片(務必顯示日期)
  2. 整理所有通訊紀錄(Line、簡訊、電話錄音等)
  3. 製作未完成項目清單及已完成項目清單
  4. 整理已付款項明細及憑證

(三)暫停後續款項給付

若契約尚有尾款未付,建議暫停給付,作為促使承攬人履約之手段。但需注意契約約定之付款條件,避免構成業主違約。

二、協商處理途徑

(一)召開協調會議

  1. 邀請承攬人進行正式會談(建議有第三方在場見證)
  2. 明確列出未完成項目清單,逐項確認
  3. 要求承攬人提出具體完工時程表
  4. 討論違約責任及可能之賠償方案
  5. 會議內容應作成書面紀錄,雙方簽名確認

(二)尋求第三方協助

  1. 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費用低廉且調解成立後具有執行力
  2. 消費者服務中心:若本案符合消費關係(業主為最終消費者),可向消保單位申訴
  3. 相關公會:如室內裝修公會、水電工程公會等,請求協助協調
  4. 法律諮詢:向律師公會或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專業意見

三、法律途徑

(一)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若催告期限屆滿後承攬人仍未改善,建議採取以下步驟:

  1. 正式發函解除契約(建議以存證信函為之)
  2. 請求返還已付價金
  • 計算已完成工作之合理對價
  • 請求返還溢付之款項
  1. 請求賠償損害
  • 遲延期間之租金損失或額外居住費用
  • 重新發包之價差(若有)
  • 其他可證明之實際損失

(二)訴訟程序選擇

依請求金額選擇適當程序:

  1. 小額訴訟:請求金額新臺幣10萬元以下
  • 程序簡便快速
  • 原則上一次辯論終結
  • 裁判費1,000元
  1. 簡易訴訟:請求金額新臺幣50萬元以下
  • 程序較通常訴訟簡化
  • 裁判費依請求金額計算
  1. 通常訴訟:請求金額新臺幣50萬元以上
  • 程序較為嚴謹
  • 裁判費依請求金額計算

(三)保全程序

若擔心承攬人脫產或無資力賠償,可考慮聲請:

  1. 假扣押:保全金錢債權,凍結承攬人財產
  2. 假處分:保全特定物之給付或維持一定狀態

惟保全程序需提供擔保金,且需釋明請求及保全必要性。

四、具體行動步驟建議

第一階段(第1至2週)

  1. 整理所有契約文件、付款紀錄及通訊紀錄
  2. 拍攝現場照片,詳細記錄未完工狀況
  3. 製作未完成項目清單
  4. 發送存證信函催告(定14日期限)
  5. 暫停後續款項給付(如有)

第二階段(第2至4週)

  1. 若催告期限屆至仍未改善,發函解除契約
  2. 同時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 諮詢律師,評估訴訟可能性及勝算
  4. 計算損害賠償金額

第三階段(第1至3個月)

  1. 調解不成立時,考慮提起民事訴訟
  2. 必要時聲請假扣押保全財產
  3. 另覓其他廠商完成剩餘工程(保留相關單據作為求償依據)

五、注意事項

  1. 保留完整證據:所有溝通務必留下書面紀錄,口頭約定應以書面確認
  2. 合理催告期限:給予合理期限(建議7至14日),避免程序瑕疵
  3. 詳細記錄損害:因遲延所生之各項損失應詳細記錄並保留憑證
  4. 避免衝突升級:過程中保持理性溝通,避免肢體或言語衝突
  5. 專業諮詢:涉及金額較大或法律關係複雜時,建議委任律師處理
  6. 時效注意:承攬人報酬請求權時效為2年,但業主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為15年(一般債權)

六、預估時程與費用

| 處理方式 | 預估時程 | 預估費用 | |---------|---------|----------| | 存證信函 | 1週 | 約新臺幣200至500元 | | 調解程序 | 1至2個月 | 免費 | | 小額訴訟 | 3至6個月 | 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 | 簡易訴訟 | 6至12個月 | 裁判費依請求金額計算 | | 通常訴訟 | 1至2年 | 裁判費依請求金額計算 | | 律師費用 | - | 約新臺幣3萬至10萬元不等 |

肆、結論

關於房屋整修統包工程拖延不完工之情形,考量承攬人持續遲延履約,應已構成給付遲延,業主得依法行使相關權利。

建議處理順序如下:

  1. 優先採取催告措施:以存證信函正式催告,定相當期限要求完工,保留法律上之主張權利
  2. 同步申請調解: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尋求雙方可接受之解決方案
  3. 必要時解除契約:若催告後仍無改善,應考慮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4. 最後循訴訟途徑:調解不成立時,依請求金額選擇適當訴訟程序

過程中務必保留完整證據,包括契約文件、付款紀錄、催告紀錄、現場照片及損害證明等,以利後續主張權利。如涉及金額較大或法律關係複雜,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確保權益獲得妥善保障。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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