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姊姊往生辦喪 想請三天的喪假 但人力銀行說因為是入職前往生所以只給一天喪假的工資 剩下的兩天是使用事假請假 我想去勞工局舉報她 但我怕被開除 請問怎麼辦?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的姊姊最近往生,您向公司申請三天的喪假,但公司卻以姊姊在您入職前已往生為由,僅給付一天喪假的工資,並要求您將剩下的兩天以事假方式請假。您考慮向勞工局申訴,但擔心因此遭到公司解僱,想了解相關的法律權益與風險。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勞工之兄弟姊妹喪亡者,應給予喪假三日。同規則第9條亦明定:「喪假期間,工資照給。」
本案中,您的姊姊往生,您應有權利請三天的喪假,且這三天的喪假工資應由雇主照常給付。雇主以「入職前往生」為由,僅給付一天喪假工資,並要求您以事假請假,此舉應屬違反上述《勞工請假規則》之規定。若雇主未依規定給付您應得的喪假工資,您可能可以向雇主請求補發該兩天的喪假工資。
就雇主未依規定給付喪假工資之行為,應不涉及刑事責任。
雇主若未依《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及第9條規定給予勞工喪假或未給付喪假工資,可能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3條所定之請假規定。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違反第43條規定者,將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因此,若經勞工局查證屬實,您的雇主可能面臨行政罰鍰。
您所擔心的「被開除」問題,涉及《勞動基準法》對勞工申訴權益的保護。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4條第1項規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動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提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本案若您向勞工局提出申訴,雇主應不得因此對您進行解僱、調職或其他任何不利的處分。若雇主因此將您解僱,該解僱行為可能被認定為違法解僱,您可能可以主張僱傭關係仍存在,並請求雇主給付被違法解僱期間的工資,甚至請求回復原職。
關於您姊姊往生申請喪假之問題,依據《勞工請假規則》,您應享有三日有薪喪假。雇主以「入職前往生」為由拒絕給付全額喪假工資,應屬違反勞動法令。建議您可先與公司溝通,若無效則可向勞工局申訴,且法律保障勞工申訴權益,雇主不得因此對您進行不利處分。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