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員工於週六或週日出勤工作,並給付假日加班費每小時200元固定金額。
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休息日工作應符合下列要件:
現行以固定時薪200元計算方式應不符合《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休息日工作時,加班費計算應依下列標準:
考量公司現行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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