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員工每個月都不斷地請生理假 公司都願意配合請假,且並沒有刁難,但是員工這樣臨時不到的狀況嚴重影響公司人力的調動及營運該如何是好呢?
本案涉及員工頻繁請生理假,雖公司依法配合但因臨時請假影響人力調配及營運之處理建議。
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女性聘僱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逾三日之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依同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聘僱人員依第一項規定申請...生理假...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其考核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考量生理假為法定權利,建議公司應: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