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兒園因班級發生腸病毒而停課,校方欲強制教職員休假並以連假抵充休假時數之適法性問題。
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據此,停課期間: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本案應注意: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1條規定:
考量本案涉及勞工休假權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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