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法院對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及扶養權之判決原則分析。
法院應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監護權判斷應考量以下原則:
監護權爭取建議:
探視權行使建議:
扶養費用建議:
考量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判決涉及子女最佳利益,建議法院應綜合考量父母雙方條件、子女意願及實際照顧情形等因素,作出最適當之裁判。同時應確保非監護方之探視權,並要求雙方父母確實履行扶養義務,以維護子女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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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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