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與債權
2025-04-17

民事勝訴判決對公司執行程序及假扣押差異

我取得民事勝訴判決,並可假執行,請問,被告是公司,要如何進行假執行?如何調閱財產,有甚麼須要注意或建議? 另外,假執行、假扣押有何差異,有何優劣?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已取得民事勝訴判決並具假執行宣告,欲對被告公司進行假執行,並詢問如何調閱財產及與假扣押之差異。

貳、法律分析

一、執行主體之確認

依公司法第27條規定,公司應由負責人代表,故執行時應注意:

  1. 公司負責人身分之確認
  2. 若為法人股東擔任負責人,應確認其指定之自然人代表

二、執行標的之範圍

  1. 公司財產應優先作為執行標的
  2. 執行時應注意公司營運狀況,避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三、假執行與假扣押之差異分析

  1. 假執行應具備要件:

    • 需有勝訴判決並宣告假執行
    • 可直接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 執行效果與確定判決相同
  2. 假扣押特性:

    • 為保全程序
    • 須釋明請求及保全必要性
    • 需提供擔保
    • 僅能凍結財產

參、處理建議

一、財產調查方式

  1. 向法院聲請調查:

    • 公司登記資料
    • 銀行帳戶資訊
    • 不動產登記資料
  2. 公開資訊查詢:

    • 經濟部商業司
    • 財政部稅務資料
    • 地政機關

二、執行策略建議

  1. 執行順序:

    • 現金、存款等流動資產優先
    • 其次為應收帳款
    • 最後考慮不動產或設備
  2. 注意事項:

    • 確認執行標的之價值
    • 評估執行成本效益
    • 注意執行期限

肆、結論

  1. 關於執行對象,應依公司法第27條確認公司代表人身分,以利後續執行程序進行。

  2. 考量假執行與假扣押各有優劣,建議:

    • 已取得假執行宣告者,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 需要保全措施時,可另行聲請假扣押
  3. 建議委託專業律師協助執行程序,以確保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債務協商期限通知與執行程序

先跟您報告一下: 4月10日第二次通話時,我有向潘先生說明法院目前正在等待我們的回覆,如果沒辦法有一個具體的方案跟時程確定的話,我們公司必須先向法院聲請繼續執行程序,這個部分潘先生當時給予的回應是您理解這些流程,我一直以來的協商態度都是開誠布公的,我不會刻意去藏招或擠牙膏式的施壓,有什麼風險、給公司的簽呈會有什麼困難等等的我都會先說 老實說,我遇到不少債務人是惡意欠款、希望拿了錢可以不用還,能拖就拖、能騙就騙,有騙自己生病的、有騙家人小孩急症的,我都遇到很多了,但我從來不會把第一次接觸的客戶先入為主的認定都是來騙的,所以我一直以來都沒有用嗆的、用罵的或是很強勢的否決你們的提議,縱使我知道我同事這樣做很有效,但我認為這是基於一種尊重,縱使客戶不小心淪為債務人了,也不必然代表其他人格或人品一定有問題,我這邊也只是希望雙方可以好好合作好好配合,我們一起把困難解決 但法院跟公司是不等人的,今天我如果沒有回報法院,導致法院把我的流程取消了,到頭來被公司究責的會是我,是我怠忽職守、是我沒有對職務內容忠誠,所以我只能一邊跟您協商,一邊緩住法院,一邊安撫公司,我也盡力替您爭取時間,我不是當天第一次接觸就馬上說一週內還清否則免談,想必您也是有接觸過法務人員經驗的人,我跟其他法務的差異您應該有明顯的感受。 之所以要18號給答覆,是一來我需要上簽呈、二來我需要作帳,三來我需要向法院報告流程是否要繼續進行,很多程序面的事宜需要處理,我18號只是需要一個答覆,具體匯款入帳的時間當然不是指定18號,還請您知悉及體諒,感謝您

2025-04-16

查看解答

承攬契約債權追討與遺產繼承爭議

猹邇先生委託製作款項債權與繼承法律問題整理 【案件背景】 本人於2024年9月起,委託猹邇先生(暱稱)製作獸裝半套,總金額為新台幣39,350元整,分8期繳交。 截至2025年2月止,已繳交4期款項,共計新台幣20,000元整。 然猹邇先生於製作過程中不幸過世,獸裝尚未完成交付,亦無正式書面契約,僅有對話紀錄與轉帳截圖保存。 【法律問題整理】 1. 債權關係認定 - 根據《民法》,我方為債權人,猹邇先生為債務人。 - 即便無書面合約,對話紀錄與轉帳記錄足以構成默示契約或承攬契約,具法律效力。 2. 繼承人法律責任 - 猹邇如為成年人未婚無子女,其父母依法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 若其父母選擇繼承(單純或限定),我方可向其主張返還債權金額。 - 若父母選擇拋棄繼承,則不再負有債務清償責任。 3. 拋棄繼承後的權利途徑 - 若所有繼承人均拋棄繼承,遺產進入無主狀態,由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處理。 - 我方可向遺產管理人提出債權申報,參與遺產清算。 - 然該程序較久,並且須視遺產是否尚存資產而定,若無遺產則可能無法追回款項。 4. 民事訴訟的可行性 - 若對方父母拋棄繼承,依法即非繼承人,無法作為民事訴訟對象。 - 若尚未拋棄,則可考慮對其提出民事請求(不當得利或承攬契約未履行)。

2025-04-17

查看解答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