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盈餘分派案之規劃除現金分配股利之外,並擬在股東會決議以部分盈 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之方式,分配股息股利予股東,試問 A 公司之盈餘轉 增資並未向股東收取任何股款,關於其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是否應向主 管機關辦理申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02 律】 )論盈餘轉增資是否包括員工紅利部分併同辦理,均必須辦理申報嗎?
A公司擬進行盈餘轉增資,以無償配發新股方式分配股息股利予股東,涉及是否需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之問題。
依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1條規定,公司進行股本變動時,應敘明股本來源與增資生效日期、文號及金額。
本案A公司雖未向股東收取股款,但盈餘轉增資仍屬於:
A公司應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盈餘轉增資計畫。
建議準備完整申報資料,包含:
考量本案涉及股本變動及新股發行,建議A公司應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並待申報生效後始得進行實際配發新股作業,以符合法令規範。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