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擔任公司負責人之法律責任

借名登記擔任他人公司的代表人有什麼法律風險?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涉及借名登記擔任公司負責人之法律風險評估,主要探討他人以借用名義方式擔任公司代表人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

貳、法律分析

一、公司法規定之董事責任

  1. 董事執行職務之規定 依公司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借名登記之負責人應承擔董事法定職權與責任。

  2. 董事利益迴避義務 依公司法第178條規定:「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借名董事仍應遵守利益迴避規定。

二、公司設立之合法性風險

  1. 公司名稱登記規範 依公司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公司名稱應使用我國文字,且不得與他公司名稱相同。借名登記可能涉及違反公司設立之基本規定。

  2. 發起人資格限制 依公司法第128條第2項規定:「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之人,不得為發起人。」借名者應符合發起人資格要求。

三、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1. 民事責任
  • 借名董事應對公司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 可能需對公司或第三人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1. 行政責任 依公司法第168條第4項規定,公司負責人違反資本額相關規定者,可能遭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參、處理建議

  1. 避免擔任借名負責人:
  • 審慎評估相關法律風險
  • 建議以合法方式參與公司經營
  1. 若已擔任借名負責人:
  • 儘速辦理負責人變更登記
  • 與實際經營者簽訂書面協議釐清權責

肆、結論

考量借名登記擔任公司負責人可能涉及違反公司法相關規定,且須承擔重大民事及行政責任風險,建議應避免進行借名登記行為,如已擔任借名負責人,應儘速採取補正措施。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