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曖昧對象偷錢 後來對方提出想和解 當天雙方各帶一名證人到場寫了借據 後來對方開始搞消失不準時還錢 都要找到他家人 他家人才勉強願意幫忙給 還在我上班的地方造謠影響我的聲譽 後來在社群公開他 對方告我洩漏個資 對於對方偷竊沒有實質證據 談完和解當天達成共識願意把聊天記錄刪除 想請問遇到這樣的事情有什麼解決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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