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的雨傘遭竊,已對竊賊提出竊盜罪告訴,但在法院開庭前與竊賊達成和解並有錄音為證。當事人擔心此案件是否會留下案底。
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本案竊取雨傘之行為應符合竊盜罪之構成要件。
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與刑法第319條規定之告訴乃論罪有所不同。即使被害人與加害人達成和解,檢察官仍可依職權繼續追訴。
和解之效果:
建議向檢察官說明已與被告達成和解之事實,並提供錄音等相關證據。
可請求檢察官考量:
關於當事人擔心之案底問題,因當事人係以被害人身分提出告訴,不會因此案件留下任何前科紀錄。建議可向檢察官說明和解情形,作為案件處理之參考。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