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扣薪,雇主包庇債務人,做薪資低於最低生活費用1.2倍,不足扣押的不實異議,該怎麼處理? 債務人跟雇主會面臨怎樣的刑責? 該如何討回大約5.5萬的欠款? 和解金額可以要求多少?
債權人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扣薪,債務人與雇主涉嫌串通虛報薪資低於最低生活費用1.2倍以規避強制執行,債權金額約新台幣5.5萬元。
依強制執行法第115-1條第2項規定,對於自然人因提供勞務而獲得之繼續性報酬債權,其扣押命令之範圍,不得逾各期給付數額三分之一。
依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3項規定,債務人生活所必需,應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其數額。
雇主責任: 雇主故意虛報薪資以規避強制執行,應可能構成強制執行法第129條第1項之違反,可能遭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怠金。
債務人責任: 債務人若與雇主共同虛報薪資,可能涉及共同違反強制執行法第129條規定。
考量訴訟成本與時間,建議:
如雇主持續不配合,執行法院得依強制執行法第129條第1項規定處以怠金,必要時得依同條第2項規定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