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雙方進行賭博,乙輸錢後因無力支付,而開立借據給甲。借據到期後,乙拒絕清償,甲欲透過法院訴訟請求乙清償。
考量本案借據係源於賭博行為,該借據應屬無效,建議甲不宜持該借據向法院請求乙清償,因法院應會認定該借據係基於賭博行為而無效,駁回甲之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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