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薪資低報致權益受損求償

請問雇主未依照投保薪資投保,我有什麼權益損失?有什麼權益可以主張?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雇主未依勞工實際薪資總額申報投保薪資,涉及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致勞工各項保險給付權益受損之案件。

貳、法律分析

一、投保薪資申報規定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投保單位應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薪資。雇主未依實際薪資申報,應已違反此項規定。

二、保險人調整權限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4-1條第1項規定,投保單位申報被保險人投保薪資不實時,保險人應可按照同一行業相當等級之投保薪資額逕行調整並通知投保單位,且調整後之投保薪資仍應以實際薪資為準。

三、權益損失分析

  1. 保險給付損失
  • 各項保險給付金額可能因投保薪資低報而減少
  • 退休金提撥金額可能因此減少
  • 職災補償等相關給付可能受影響
  1. 雇主責任
  • 雇主應可能須負擔短報期間之保險費差額
  • 可能須負擔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害賠償責任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可採取之行動

  1. 蒐集證據
  • 保存實際薪資給付證明
  • 留存投保薪資相關文件
  1. 尋求行政協助
  • 向勞工保險局檢舉不實申報情事
  • 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二、權益回復途徑

  1. 要求更正投保金額
  •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薪資調整應於規定期限內通知保險人
  1. 請求補償差額
  • 要求雇主補足因低報所造成之損失
  • 必要時得循司法途徑請求救濟

肆、結論

考量雇主未依實際薪資投保可能涉及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建議勞工可先向勞保局檢舉或尋求行政協助,並保存相關薪資證明文件,以利後續權益維護。同時,建議定期檢視投保明細,避免類似情況持續發生。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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