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委託監護人是否可以同時擔任未成年子女訴訟代理人的法律問題。
依民法第1097條第1項規定,監護人於保護、增進受監護人利益之範圍內,應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委託監護的法源依據
考量委託監護人可能涉及訴訟代理權限之行使,建議:
關於委託監護人擔任訴訟代理人之資格,應視委託書是否明確授權而定。
為確保未成年子女權益,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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